问题焦点:非法强占土地与强制拆迁的合法性、赔偿权益、程序正义、行政责任和司法救济。
1:合法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必须依法批准并公告,且有明确的公共利益目的。若无合法手续或未经补偿,即为非法强占。
2:赔偿权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指出,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若未给予合理补偿,侵犯了公民财产权。
3:程序正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征收土地方案需经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不同意的应协调;对补偿标准争议,可申请裁决。若跳过这些步骤,程序违法。
4:行政责任若政府或其部门违法征收,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同时,《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5:司法救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征收决定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若涉及土地补偿协议纠纷,也可通过民事诉讼寻求公正。
总结::非法强占土地与强制拆迁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和知情权,还可能涉及滥用职权。当事人有权要求合理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政府在执行征收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