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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变成了土地流转

用户:157****3833 南长区 2024-05-01 17:49 土地纠纷 浏览量:473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补偿标准、土地权属变更、权益保障、流程透明度、法律责任。

1.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土地权属变更: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办理流转登记;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3. 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方式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 流程透明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都需要在公众范围内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5. 法律责任:若违反规定,如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征地、补偿不到位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用户主要关心的是在征地拆迁转化为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其经济利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维护,以及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程度。同时,也关注违法操作的责任追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征地拆迁变成了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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