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权益归属**: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若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并指定对方为受益人,离婚后,除非有明确的变更受益人行为,否则原指定依然有效。受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改变。
1:协议约定离婚协议中,双方可就保险受益权进行约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提到,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父母可以协商决定保险受益人的变更,这具有法律效力。
2:子女权益如果父母考虑子女的权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父母有义务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因此他们可以将受益人改为子女,以确保保险金用于子女的抚养。
3:债务责任如果父母一方有未清偿的债务,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遗产应先偿还债务。若离婚后未变更受益人,而原受益人需承担债务,保险金可能用于清偿债务,但这需要法院判决。
4:保险合同优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指出,合同的效力不受当事人婚姻状况影响。因此,除非保险合同本身规定了特定情况下的受益人变更规则,否则离婚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执行。
总结::父母离婚后,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主要依据《保险法》、《婚姻法》、《继承法》和《合同法》。除非有明确的变更,否则离婚不自动改变受益人;离婚协议可调整受益权;考虑子女或债务因素时,受益人也可能变更。最重要的是,保险合同的条款具有优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