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
1. 评估标准:如何确定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的价格,是否公正透明?
2. 法律保障: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3. 程序公正:评估过程是否公开,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4. 赔偿金额:补偿是否能覆盖重新购置或建设的成本?
5. 异议处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如何申诉和解决?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 同上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
3. 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书及附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5. 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国有土地拆迁价格评估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保评估公正、程序透明,并为被拆迁人提供多层法律保障。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