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农村土地拆迁过程中,土地权益如何分配,补偿标准是什么,是否有优先权,具体程序以及对农民权益的保障。
1. 土地权益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实际所有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则专款专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2. 补偿标准:各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 优先权:对于失地农民,有优先参与社会保障的权利。《社会保险法》第106条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4. 具体程序:征收土地须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公告告知村民,进行土地丈量,确定补偿金额,签订协议,支付补偿款。《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了详细的征收程序。
5. 农民权益保障:《宪法》第13条强调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要求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总结::农村土地拆迁中,土地权益主要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分别归属农村集体与个人。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并保证农民生活水平不降。在程序上需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农民知情权。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