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
1. 受益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按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干涉”。
2. 受益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以外的民事活动,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该法。”
二、权责划分
1. 受益人在保险公司破产时有权要求分割资产: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选择约定由一人或者数人作为受益人。保险金应当首先用于支付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丧葬费用,然后按比例分配给其他受益人。”
2. 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已交纳的保费: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未经同意,不得中断或者延长保险合同的期限。”
三、权益保护
1. 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轻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对保险标的的重大损害采取保险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保险责任而支付的必要的诉讼费用,除外。”
2. 受益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有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2. 受益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有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