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法典》第1268条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的,该受益人必须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才能成为新的被保险人。
二、根据《民法典》第127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未明确放弃受领权的情况下死亡或者依法宣告失踪后,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接受保险金或者赔偿金,保险人有权将保险金或者赔偿金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
三、根据《民法典》第1273条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或者赔偿金后,不得因为领取了保险金而对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围产生误解或者拒绝履行保险合同中的任何义务。
四、根据《民法典》第1274条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合同以外的人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并且这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为新被保险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五、根据《民法典》第1275条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或者赔偿金后,需要妥善保管保险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地使用这些权利。同时,保险受益人也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理解并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规定都强调了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保护,他们在保险合同中具有一定的权利,但是他们也有义务配合保险人完成保险责任的履行。因此,保险受益人需要注意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