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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

用户:167****9657 齐齐哈尔市 2024-05-01 16:06 土地纠纷 浏览量: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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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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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补偿标准:拆迁户关心如何确定补偿金额,是否公平合理。

2. 拆迁程序:拆迁过程应遵循何种法定步骤,确保权益不被侵犯。

3. 房屋评估:房屋价值如何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是什么。

4. 安置方式: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的选择权及条件。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不满,有何种法律途径可以维权。

一、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程序(同上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房屋评估(同上条例第十九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安置方式(同上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五、法律救济(同上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

:荆州地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补偿标准、程序、评估方式、安置选项以及法律救济途径均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被拆迁人有权了解并监督整个流程,如遇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公正解决。

荆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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