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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国有土地收益赔偿

用户:190****1198 武邑县 2024-05-02 10:13 土地纠纷 浏览量:467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问题焦点: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时,权益受损方如何获得合理赔偿?

1:土地性质与赔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评估与公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结果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3:安置与搬迁

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或支付临时安置费;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对被征收人支付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4:协商与听证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进行听证。被征收人有权提出意见并申请复议或诉讼。

5:合法权益保护

如遇不当征收或赔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

:在国有土地拆迁中,赔偿主要基于土地原用途及房屋市场价值,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等。政府有义务公开透明操作,并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定程序寻求公正解决。

拆迁国有土地收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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