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广西桂平地区的土地拆迁中,主要关心的是补偿标准、程序公正性、安置方式、补偿款发放时间以及对耕地的保护。
1.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意味着补偿应公平合理,充分保障农民权益。
2. 程序公正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3.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表明政府需提供适当的住房或就业等安置措施。
4. 补偿款发放时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用地单位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补偿款应在征地工作完成后及时发放。
5. 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强调,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保护。在确需征用时,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优先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
总结::在广西桂平的拆迁中,土地补偿应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公开透明,补偿标准合理,安置到位,补偿款及时发放,同时重视耕地保护,维护农民权益。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