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拆迁补偿权益及程序。
1. 土地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但使用者对地上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因此在拆迁时应得到相应补偿。
2.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 拆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告,听取公众意见后报政府批准。征收决定公告后,方可实施征收。
4.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异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公平公正原则:《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总结::对于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拆迁,关键在于理解土地性质、明确补偿标准,了解正确的拆迁程序,知道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同时确保整个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