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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讲座

用户:167****6400 夏河县 2024-05-02 10:25 土地纠纷 浏览量:3251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搬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2:拆迁程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未经公告,不得强制拆迁。

3:权益保障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

4:法律救济

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如遇违法强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直接起诉确认其行为违法(《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5:时间与过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周转用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费。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并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

总结:

:拆迁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被拆迁者需了解自身权益,如遇到不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政府有责任公开透明操作,保障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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