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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体土地拆迁法

用户:154****4779 高港区 2024-05-02 10:26 土地纠纷 浏览量:3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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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在山东省进行集体土地拆迁时,主要关心的问题可能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公开透明度以及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1.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山东各地会根据省内的具体实施办法来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

2.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因征地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应妥善安置,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公寓式住房或者货币安置等方式。

3.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要求,征地须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告告知,听取公众意见,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4. 公开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信息需主动公开,包括征地补偿方案、安置方案等。

5. 农民权益保护:《宪法》第十三条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同时《土地管理法》强调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总结:

:在山东进行集体土地拆迁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公平合理地补偿农民,提供适当的安置,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并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

山东集体土地拆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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