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
1. 补偿标准:个人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2. 法律保障:是否有明确法律规定保护个人权益?
3. 拆迁程序:拆迁过程是否需要遵循特定步骤和法规?
4. 土地性质转换:拆迁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5. 争议解决:对补偿不满时,如何申诉或诉讼?
一、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法律保障:《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三、拆迁程序: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违反乡村规划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土地性质转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五、争议解决: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总结::个人划拨土地拆迁补偿主要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宪法》、《城乡规划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调整。在遇到补偿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途径寻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