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姐姐”和“哥哥”作为近亲关系的人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具有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同一顺序内的继承人,不论其年龄大小,均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
其次,如果只有弟弟没有妹妹,那么弟弟作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全部遗产。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地位,即“兄弟姐妹中如果有死亡的,则死亡兄弟姐妹的子女在其去世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弟弟可以得到部分遗产,但不能完全继承,因为他仍然需要承担照顾他的姐姐的责任。
再者,如果仅有弟弟没有妹妹,且弟弟的妻子去世后也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弟弟可能无法获取妻子的遗产,因为法律规定了丧偶夫妇的财产归属规则,妻子去世后的遗产应该由丈夫独自继承。
最后,如果姐弟二人同时去世,那么他们的遗产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比例由法院判决,一般以弟弟生活费用为其主要的继承份额。
总的来说,如果只有弟弟没有妹妹,且弟弟的妻子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弟弟可能会面临较大的财产继承压力。因此,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总结:总的来说,如果只有弟弟没有妹妹,且弟弟的妻子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弟弟可能会面临较大的财产继承压力。因此,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