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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集体土地归谁

用户:168****6336 肥东县 2024-05-02 10:22 土地纠纷 浏览量:3341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农村拆迁中,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 拆迁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意味着在拆迁过程中,土地补偿费用是支付给农村集体的,而非个人。

3. 宅基地权益:《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被拆迁的农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可获得相应安置或补偿。

4. 住房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土地归集体,但房屋通常属于私人财产,会得到相应补偿。

5. 农民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用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

:农村拆迁中的集体土地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涉及的房屋补偿、安置及生活保障等权益,则会直接惠及农民个人。政府需依法进行补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农村拆迁集体土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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