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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590号

用户:144****4607 娄星区 2024-05-02 10:13 土地纠纷 浏览量:2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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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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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权益保障。

1: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

2:安置方式

第二十一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产权调换房屋,或者给予货币补偿以购买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

3:程序公正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4:救济途径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信息公开

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书及时公告,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还应公开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

:国有土地拆迁中,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是核心。政府需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补偿和安置,确保被征收人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同时,被征收人有权了解并参与整个过程,如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自身利益。

国有土地拆迁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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