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租赁政府的土地拆迁标准

用户:148****7926 晋源区 2024-05-02 13:07 土地纠纷 浏览量:1763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租赁政府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权益保障及执行流程。

1:土地使用权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承租人而言,应得到因租赁土地使用权丧失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补偿。

2:附着物与青苗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承租人在合理范围内投入建设的附着物,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给予补偿。如果租赁用于经营,承租人可主张这部分补偿。

4:搬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5:协商与诉讼权利

若对补偿方案不满,承租人有权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并在必要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据是《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总结:

:租赁政府土地的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附着物与青苗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以及协商和诉讼的权利。具体数额和标准可能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租赁政府的土地拆迁标准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