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土地拆迁经营中断客户流失

用户:156****8900 花山区 2024-05-01 16:29 土地纠纷 浏览量:2749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程序合法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要求,必须先补偿后搬迁,且需公开透明。

3:选址协助

地方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如提供合适的商业区域供选择。

4:营业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可申请因停业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5:客户保护

虽无直接法律规定,但企业可主张因拆迁导致的合同违约责任,尽量减少客户流失带来的损失。

总结:

:在土地拆迁中,企业和个人有权获得公平的经济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营业损失等。同时,政府应确保程序合法,协助选址,并尽量减轻拆迁对企业的运营影响。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土地拆迁经营中断客户流失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