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义:保险的本质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保险法》(第96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转移风险给保险人,以获取经济保障的协议。这表明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分散风险,而非直接盈利。
2. 风险管理:保险合同的核心在于风险分摊,而非投资收益。如《保险法》(第101条)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投保人损失的止损措施。
3. 保障功能: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损失时提供经济补偿,而非投资增值。《保险法》(第107条)规定,保险合同的目的是填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非追求收益。
4. 预期收益: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支付保费,预期的是在需要时得到赔付,而非期待获得高于保费的投资回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强调了保险产品的保障性质,禁止误导消费者将保险视为高收益产品。
5. 法律责任: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赔付义务,而非追求利润最大化。《保险法》(第108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确保偿付能力,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总结::从法律角度看,保险主要是作为止损工具,帮助个人或企业抵御不可预见的风险,而非作为投资收益的手段。保险合同的设立和执行,都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权益为核心,而非追求超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