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广州市的土地拆迁补偿中,主要关心以下几个方面: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房屋评估、补偿款发放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评估结果确定。
2. 安置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选择产权调换,应提供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当的房屋。
3. 房屋评估:《条例》第十九条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评估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 补偿款发放:《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补偿款应在房屋交付拆除后及时支付给被征收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拆除的,可在约定时间内支付。
5. 纠纷解决:如有争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若涉及民事权益,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总结::广州市土地拆迁补偿遵循市场价值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形式,并有权利参与评估过程,确保公平。补偿款应及时支付,纠纷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