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拆迁城镇土地使用税

用户:183****2455 子洲县 2024-05-01 14:00 土地纠纷 浏览量:1227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主要关注焦点在于:

1. 征收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 税率与计税依据:税率根据土地等级确定,计税依据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 免税或减税情况:如军事用地、学校、公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享受免税,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给予一定减免。

4. 法律责任:未按期缴纳者将面临滞纳金甚至罚款。

5. 实施与管理: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

第六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七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用地。

总结: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针对特定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征收费用,其税率、计税方式以及免税政策都有明确法律规定。纳税人需按时缴纳,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执行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

拆迁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