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了解土地拆迁评估的具体执行机构以及这些机构的权威性,同时希望明确其在法律框架下的运作方式和职责。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1. 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2. 政府角色:政府在其中起到监管作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3. 公正透明原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估价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方法,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 法律救济途径: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5. 违规处理:若评估机构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房地产估价机构有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总结::土地拆迁评估主要由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政府负责监督,并确保过程公正透明。如有争议,可通过复核、鉴定寻求解决,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