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杭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确定。
2:征收程序《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还需举行听证会。
3: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4:安置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且其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相当。
5:社会保障对于因土地征收失去土地的农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
总结::杭州国有土地拆迁过程中,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多元化的安置选择。同时,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必须考虑的重要环节。在整个过程中,政府需确保公开透明,尊重并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