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温州核心城区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程序公正性、对居民权益保护、房屋评估方法以及新规划与安置房质量。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费用。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 程序公正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听取公众意见。征收实施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每个环节符合法律规定。
3. 居民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保障居民在合法程序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4. 房屋评估方法:《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新规划与安置房质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实行征用后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对于安置房,应符合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保证质量。
总结::温州核心城区的土地拆迁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房屋评估的公正性和安置房的质量。同时,新的城市规划应符合国家法规,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