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划拨土地拆迁补偿
1. 土地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划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若遇拆迁,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2. 补偿标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3. 赔偿对象:赔偿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者,而非土地使用权人。即使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地上物的价值依然需要得到合理补偿。
4. 法律程序:拆迁需依法进行,遵循公告、评估、协商、决定等步骤。如有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5. 公平原则:《宪法》第十三条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因此,政府在拆迁划拨土地时,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划拨土地拆迁会给予补偿,补偿涉及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且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平。如对补偿有异议,公民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