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购买集体土地并在此地建房后,面临拆迁时,其权益如何保障?补偿标准是什么?是否可以申请重新安置?
1. 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 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 产权确认:若房屋在合法程序下建造,《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 法律保护:《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5. 法律救济:如对补偿不满意或遭遇违法拆迁,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购买集体土地建房的拆迁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补偿、产权确认等多个法律层面。尽管集体土地不能随意转让,但若房屋是在合法前提下建造,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在拆迁过程中,应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合理补偿,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