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租赁农村土地遇拆迁

用户:198****4527 邱县 2024-05-01 11:03 土地纠纷 浏览量:4740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租赁土地的权益保障:承租人关心在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其使用权和收益权是否能得到保障。

2. 拆迁补偿分配:如何确定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及经营损失等补偿归属。

3. 提前解除合同:拆迁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4. 搬迁费用与安置:承租人因拆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以及重新租赁土地或寻找经营场所的安置问题。

5. 法律程序:拆迁过程中的法定程序,如公告、评估、协商等环节。

分析:

1. 土地租赁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因此,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 补偿归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若租赁土地上有自建房,可能涉及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协议约定。

3. 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4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若政府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可据此条款处理。

4. 搬迁费用与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补偿。具体数额应通过协商或评估确定。

5. 法律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52条详细规定了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程序,包括公告、听证、补偿登记、支付等步骤,确保公平公正。

总结:

:租赁农村土地遇拆迁时,承租人有权主张地上附着物补偿,并可能获得搬迁费用、安置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同时,需遵循法律规定,了解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租赁农村土地遇拆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