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租赁土地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是否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预期收益?
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承租人投入建设的附着物,应得到相应补偿。
3. 预期收益损失:如因租赁合同未到期而提前解除,承租人可能面临预期收入减少。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中可能有关于拆迁补偿的特别条款,优先遵循合同约定。如有明确补偿条款,按约定执行。
5. 法律援助:若补偿不合理或无法达成协议,承租人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总结::租赁土地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以及可能的预期收益损失。具体金额需参照当地补偿政策,同时考虑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