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主要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 评估标准:如何确定房屋及土地的价值,是否公正公平。
2. 拆迁补偿:根据什么法规计算补偿金额,是否有保障最低生活需求的条款。
3. 法律程序:拆迁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公告、协商等步骤。
4. 异议处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能否申诉,以及申诉流程。
5. 时间安排:拆迁何时开始,期限多长,过渡期间的生活安排。
法律依据与分析:
1.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
3. 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若达不成协议,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临时周转,政府应提供周转用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费。
总结::在集体土地拆迁中,评估标准应遵循市场价,补偿内容全面并有法律规定保障。拆迁程序需合法,如有争议可依法申诉,且确保“先补偿后搬迁”。政府需负责解决过渡期居住问题。在整个过程中,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