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私自占用土地建房的拆迁通知合法性、补偿权益、程序规范性、法律责任及房屋合法性确认。
1: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2:补偿权益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3: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法律责任若在收到拆迁通知后仍不配合,可能会触犯《刑法》第277条妨碍公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5:房屋合法性确认根据《物权法》第30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若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筑许可,该房屋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
总结::私自占用土地建房者在收到拆迁通知后,应关注拆迁的合法性、自身补偿权益、程序公正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同时,房屋是否合法也是需要明确的问题。如有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