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配
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2. 而且,如果离婚时,夫妻分割的财产,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自由协商,没有绝对的强制性规定。
二、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
1. 《民法典》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由人民法院判决。”
2. 如果子女的抚养权或者探视权问题产生争议,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三、遗产继承
1.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在死亡前留下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遗产范围,优先于法定继承。
2. 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如果有遗嘱,那么遗嘱的执行人会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的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么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割。
四、婚姻债务
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未参与借款或未取得贷款收益,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清偿。
五、人身损害赔偿
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务琐事产生的争议,如家务劳动中的伤害等,不属于家庭纠纷,而是民事纠纷。
2. 当然,如果因为家庭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判。
总结:2. 当然,如果因为家庭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