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程序、标准、权益保障、纠纷解决和时效。
1:补偿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土地补偿费等费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对裁决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时效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总结::在集体土地拆迁中,政府需按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保护农民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但需注意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