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在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即“挂牌”)之前,是否会对土地上的现有建筑物和居民进行拆迁。
1:规划阶段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8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如果土地已纳入规划,那么可能在此之前就需要进行拆迁。
2: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意味着在土地挂牌前,政府可能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从而导致拆迁。
3:土地储备地方政府通常会在土地上市前将其收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在储备土地时,如涉及地上附着物和人员安置,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这可能包括拆迁。
4:程序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表明在土地挂牌前,可能需要完成拆迁工作以降低风险。
5:时间顺序实践中,一般遵循“先规划,后征收,再挂牌”的流程。但在具体操作中,拆迁可能在土地公告或审批过程中进行,以确保土地顺利上市。
总结::土地挂牌前可能进行拆迁,主要取决于土地用途变更、规划调整及当地政府的工作流程。整个过程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充分考虑社会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