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方式的顺位是指保险人在未满法定年龄的情况下可以领取保险金的权利顺序。这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如下:
1. 顺序第一:父母: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在投保人死亡后,他的父母将成为其唯一合法的受益人。
2. 顺序第二:子女:如果投保人的父母死亡且无其他继承人,那么他的子女将成为该笔保险的受益人。子女需要是投保人的亲生子女或者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3. 顺序第三:配偶: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他们的配偶将为其支付保险费用,并有权领取保险金。
4. 顺序第四:养父母或监护人:如果有养父母或监护人愿意代替受领保险金,那么他们将被视为受益人。
5. 顺序第五:近亲属:除了以上四类外,还包括投保人的一般近亲属(如朋友、邻居等),这些近亲属也有权领取保险金。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对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生存状况为基准,按照下列比例计交:①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人身保险费按月交付;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人身保险费一次性交付。”这意味着,如果投保人未满法定年龄,则有权领取保险金。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应遵循顺序第一至第五的原则。
总结: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对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生存状况为基准,按照下列比例计交:①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人身保险费按月交付;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人身保险费一次性交付。”这意味着,如果投保人未满法定年龄,则有权领取保险金。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应遵循顺序第一至第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