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用户主要关心的是上海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纠纷解决途径以及对未来的安置政策。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3: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纠纷解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用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未来安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总结::上海集体土地拆迁中,应遵循法定补偿标准,确保程序合法,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公正处理纠纷,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如有疑问或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