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广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流程、权益保障、补偿方式和时间安排。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费用。具体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2. 补偿流程: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其次,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然后,制定补偿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最后,签订补偿协议,实施搬迁和补偿。
3. 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和供热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补偿方式: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调换。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中,但必须符合当地政策要求(见《条例》第二十一条)。
5. 时间安排:从征收决定公告到完成补偿,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政府批准并公告(见《条例》第十三条)。
总结::广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补偿合理且及时。被征收人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并享有法律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