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拆迁土地建房的合法性,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规划许可、补偿安置、程序合规和房屋产权确认。
1.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2. 规划许可:《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
3. 补偿安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 程序合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房屋产权确认:《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经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取得规划许可,对被拆迁者进行合理补偿,并遵循法定程序,拆迁土地建房是合法的。同时,新建房屋的产权需依法登记,才能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