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萧山区土地拆迁中的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与参与权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1. 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明确了具体的补偿内容和标准。
3.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保证程序公正透明。
4. 信息公开与参与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如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应主动公开,公众有权获取并提出意见。
5. 纠纷解决途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在萧山区土地拆迁中,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核心,需遵循法定的补偿标准和程序,确保信息透明,尊重民众的参与权,并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协调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