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彭山区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以及对特殊群体的照顾。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2. 拆迁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3.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土地补偿费等费用。若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寻求救济。
4.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应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具体方式可以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或者提供安置房,还可以通过货币补偿让农民自行购房。
5. 特殊群体照顾: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农民,政府应给予额外照顾。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
总结::彭山区的土地拆迁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补偿公平,程序透明,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并对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照顾。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