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土地的确权流程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1:土地所有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确权程序《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政府在接到申请后,会在6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
3:评估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4:司法救济若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5:时间与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拆迁土地确权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的确定,通过协商或政府处理,如有争议可进行行政诉讼。同时,确保公平公正的补偿是关键。在整个过程中,尊重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