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拆迁土地文案标题大全

用户:181****8613 安定区 2024-05-01 19:11 土地纠纷 浏览量:873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

1: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搬迁造成的损失的补偿以及用于重新购房的补助。确保补偿金额不低于市场价。

2:土地权益保护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3:程序规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有明确的公共利益目的。

4:住房安置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纳税情况等因素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还应当给予住房保障。

5:时间安排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在六个月内签订补偿协议。逾期达不成协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

:在拆迁土地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公正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保障、严格的法律程序、合理的住房安置及明确的时间表。这些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物权法》,以确保公众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

拆迁土地文案标题大全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