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胶东地区涉及11个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程序公正性、安置方式、权益保障以及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当事人就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3.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 权益保障:《宪法》第十条及《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5. 土地使用权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指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总结::胶东地区的土地拆迁应遵循法定的补偿标准与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要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安置问题,并依法处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如有争议,可通过政府协调或裁决机制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