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
1. 林权证所有者在土地拆迁中的权益保障;
2. 拆迁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3. 土地性质转变对补偿的影响;
4. 补偿款的分配与领取流程;
5. 如何解决补偿纠纷。
一、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林权证即为权利人享有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受法律保护。
二、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土地性质影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四、补偿款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五、解决纠纷:如对补偿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则规定了起诉条件。
总结::林权证持有者在土地拆迁中应得到合理补偿,涉及权益的保障、补偿标准、土地性质转变的影响、补偿款分配以及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