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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拆迁律师补偿

用户:162****1342 保康县 2024-05-01 16:37 土地纠纷 浏览量:4489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尤其是赔偿标准、程序公正性、房屋评估、安置方式和补偿款发放等方面。

1: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程序公正性

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确保所有环节公开透明。

3:房屋评估

第十九条要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4:安置方式

第二十一条指出:“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为被征收人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5:补偿款发放

第二十二条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或者根据征收受益情况向被征收人支付用于购买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货币补贴。”确保补偿款合理使用。

总结:

:在土地拆迁过程中,法律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严格的评估、补偿和安置流程。如果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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