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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废土地拆迁

用户:182****3288 渭南市 2024-05-01 16:30 土地纠纷 浏览量:1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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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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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拆迁补偿:农民关心因土地被征收所获得的经济补偿是否公平合理。

2. 土地权属:确认自己对荒废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拆迁中能否得到保障。

3. 征收程序:政府是否依法进行土地征收,是否有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

4. 住房安置: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是否有提供相应的住房安置方案。

5. 法律救济:若权益受损,农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

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二、权属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前应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四、住房安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法律救济(《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对于违法的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

:在农村荒废土地拆迁过程中,农民有权要求公平的补偿,确认土地权属,了解并参与征收程序,得到住房安置,并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政府需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农村荒废土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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