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土地村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和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
2. 安置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产权调换房屋,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选择。
3. 程序合法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论证、听证等程序。政府在做出拆迁决定前,需确保程序公正公开。
4.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指出,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政府应公布拆迁方案、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
5.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总结::在成都土地村拆迁中,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补偿是否合理、安置方式的选择、过程的合法透明度以及个人权益的保护。政府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保障村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