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拆迁纠纷中,涉及违建土地共有的情况,用户主要关心以下几个问题:
1:权益保障作为土地共有人,其合法权益是否能在违建拆除过程中得到保护。
2:责任分配对于违建部分,共有人应承担多大责任,是否所有共有人需共同负责。
3:赔偿与补偿若非本人建造违建,是否还能获得合理赔偿或补偿。
4:程序公正政府在处理违建时,程序是否合法,对共有人的告知和听证权利是否尊重。
5:物权法保护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规,如何界定和维护共有土地上的权益。
6:权益保障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这意味着共有人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但须区分违建部分与合法部分。
7:责任分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共有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具体责任比例需根据各自过错程度确定。
8:赔偿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非违建部分通常可以获得相应补偿,但违建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9:程序公正《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政府在实施拆除前,必须确保通知到位,并给予合理的申诉期限,保障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10:物权法保护《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共有人有权要求对共有物的合理使用和收益,违建部分的处理不能剥夺其他共有人的这部分权益。
总结::在违建拆迁纠纷中,共有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但在违建部分的责任分摊、赔偿补偿等方面,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政府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