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1) 赔偿标准与程序;2) 土地权属确认;3) 拆迁补偿款分配;4) 强制拆迁合法性;5) 法律救济途径。
一、赔偿标准与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鉴定。
二、土地权属确认: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在拆迁前,需明确土地权属,保障权益不受侵犯。
三、拆迁补偿款分配: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补偿款应按照权属关系进行合理分配。
四、强制拆迁合法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经人民法院裁决后,方可实施强制执行。
五、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在国家划拨土地拆迁过程中,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赔偿标准、权属确认、补偿款分配、强制拆迁的合法性以及寻求法律救济等环节。确保这些环节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是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