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国有土地拆迁中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尤其是拆迁系数的计算方法、确定依据以及权益保障。
1: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系数直接影响房屋价值补偿的计算。
2:市场评估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拆迁系数应反映市场价值,由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公开透明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拆迁系数的制定需公开透明,确保公平。
4:听证权利第二十九条指出:“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对系数有疑义,公众有权申请复核。
5:法律救济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总结::国有土地拆迁中的拆迁系数是影响补偿金额的重要因素,其设定需遵循市场原则,保证公开透明,并尊重民众的参与权和救济权。如有争议,法律提供了相应的申诉途径。